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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资讯2022/9/22 14:42:05
徐女士是静安区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今年6月28日上午,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徐女士公司的对公账户年检快到期了,逾期将停用其公司对公账户,并让她添加工作QQ,以便查收和提交对公账户年检所需材料。
考虑对企业账户年检事关重大,徐女士立即按照指引,添加了一个叫“某某企业年检”的QQ,并很快被对方拉入“某某公司业务拓展”的QQ群聊。徐女士发现,群里除了自己,还有公司老板“王总—执行董事”和“李总—监事”以及一陌生人。“王总—执行董事”时不时会在群里讨论所谓的“企业年检”业务,然后让她将公司余额全部发群里,徐女士按照要求进行了操作。
而事实上,从徐女士进入QQ群开始,等着她的已是一连串的套路。在后续的“聊天”中,“王总—执行董事”称因业务需要,要求徐女士将公司账户内的美金兑换成人民币后向两个指定公司账户汇款,徐女士按照老板要求即开展操作,共计向指定账户转账1300余万元人民币。
操作完成后,她通过电话向公司老板核实相关情况时才发现群内的“王总—执行董事”、“李总—监事”等人均为诈骗分子,遂立即报警。
徐女士后来回忆说,两位“老总”的聊天与平日里几乎一样,且“老总”指示的转账账号是对公账户,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迷惑了她,致使其最终上当被骗。
6月28日下午,静安公安分局接到了徐女士的报案,分局刑侦支队迅速会同北站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依托市反诈中心一体化运作模式,专案组很快就查到部分被骗资金流向并同步对多家涉诈银行账户资金进行紧急止付。由于被骗资金在几分钟内已被诈骗分子分拆转移至下级多个账户,专案组立即兵分多路分工合作,迅速联动多家外省市银行、通讯公司对多级嫌疑账户展开资金追截,案发当日即成功止付500余万元。
侦查期间,专案组分别围绕两个涉诈对公账户开展大量调查追踪,查明两家涉案公司均系案发当月注册成立的“空壳公司”,其对公账户于案发当日即向多个下级账户转移资金,涉案公司法人刘某、白某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跑分”洗钱。
获取线索后,专案组立即前往下级账户所指向的全国多个省市开展查证,并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迅速查实刘某、白某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并以此为主线层层推进,深挖刻画该犯罪团伙其他成员的关联情况及团伙组成,逐一明确了吕某、胡某在内的其他5名团伙成员及作案情况。至此,一个以刘某、白某为首,专门通过“跑分”为诈骗团伙洗钱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案发后不到24小时,6月29日,专案组即在云南、天津、河南、福建4省市同步展开抓捕,成功抓获胡某等4名洗钱团伙成员。7月10日,专案组又在黑龙江、湖南抓获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白某。8月8日,为该案犯罪团伙提供网络信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吕某在黑龙江落网,警方当场缴获扣押作案所用的营业执照、银行u盾、银行卡等工具。到案后,7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6月在网上发现一份“注册公司转卖便能轻松‘赚钱’”的工作,在进一步了解“工作要求”后,刘某得知这名“雇主”系通过利用他人身份注册的公司开设对公账户来洗黑钱。刘某铤而走险,按照“雇主”要求完成公司注册,并开通网银、U盾,然后把注册公司的资料和对公账户的账号、密码、U盾、绑定的银行卡都交给“雇主”,由此获利。刘某表示,在公司注册当日,账户内就有一笔400多万的资金流入,很快,这笔钱又先后被拆分多笔转入胡某等人的个人账户。而据胡某交代,其也是通过网络招聘得知可以通过“出借、出租”银行卡、信用卡等形式牟利。
刘某、白某等人在明知对银行账户可能被他人用于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获利,仍将公司账户、相关执照手续或个人银行卡、信用卡等交给诈骗分子用于电信诈骗,造成徐女士公司资金损失,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静安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办案队队长石巍介绍道。
目前,白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已对上游诈骗团伙和涉案资金流向展开深入追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